云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号)

2022年5月19日,我县在“愿检尽检”对象中发现1例阳性感染者(已于5月19日由外省管控)。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通告如下:

一、城区划定封闭区、管控区、防范区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三区”管控人员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管理。

二、全面加强社会面管控,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KTV、网吧、酒吧、美容院、棋牌室等公众场所暂停开放,诊所、个体门诊、村(社区)卫生室等停诊。

三、县城区人员 “只进不出”。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云人员一律劝返。非中高风险地区确需来(返)云人员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报备,经同意后,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示行程卡并接受核酸“落地查”及社会面管控。

四、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一律不办,酒店承办宴席取消。市民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规范佩戴口罩。

五、各类大型会议、培训、联欢会、文艺演出、线下展销促销等活动停止举办。

六、全县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托幼机构由线下转线上教学。

七、企业严格落实人员“逢进必查”(健康码、行程卡、戴口罩、测体温,必要时查验核酸检测报告等),如有行程卡带※号情况,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并减少员工聚集。

八、公交、班线客运、农村客运、旅游包车、网约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暂停运营。

九、全县公务活动暂停,公职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离云,全部下沉村(社区)防疫(除值班值守外)。除疫情防控工作外,上级部门和外县来云活动由相应对口单位联系取消。

十、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全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相互转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市民有需求和疑问,可拨打96120咨询。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未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疫情信息。

云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