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卫生健康局 云梦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规范全县参保人员转外就医的通知

全县参保人员、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孝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孝医保发〔2021〕4号)、《孝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孝医保发〔2021〕5号)及《关于规范全县参保人员转外就医的通知》,推动落实基层首诊、分级诊疗,规范医疗秩序,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提高医保统筹层次及基金使用效能,遵循医保保障基本、统筹共济、促进公平等原则,现就规范全县参保人员转外就医规定通知如下:

一、转诊范围及原则

参保人员到市内三级医院或市外医院住院,必须办理转诊手续,并坚持以下原则。

1.所患疾病受我县二级医院诊疗条件限制难以完成诊断、治疗的;

2.急危重症患者或其他特殊疾病需转外治疗的。

二、转诊定点医院

指定云梦县人民医院、云梦县中医医院、云梦县妇幼保健院(限妇科、儿科患者)为我县转诊定点审批医疗机构。

三、转诊审批程序

1.参保患者在县域内医疗机构首诊、经转诊定点医院确认符合转诊的,由转诊定点医院科室出具《云梦县参保患者转诊转院审批表》,经医务科审核同意后办理电子转诊。

2.急危重特等疾病患者已在外就诊的,应在就诊医院住院治疗三个工作日内,凭就诊医院出具的急危重症证明,经县指定转诊医院医务科审核同意后办理电子转诊。

3.恶性肿瘤、血液病等疑难病症患者,需后续转外治疗和复查的,可凭首次转诊资料到县指定转诊医院医务科审核同意后办理电子转诊。

4.意外伤害患者需转外治疗的,直接到商保公司服务窗口办理登记备案,自费出院后凭报销所需资料,由商保公司按规定报销。

四、异地就医备案

长期在孝感市外居住、生活或工作的本县参保人员,事先需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异地居住证明资料,在县医保服务大厅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选定备案地点,经审批后办理网上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出院直接在联网医院报销。备案城市原则上不得变更。

五、报销政策规定

1.报销所需资料: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清单、住院收费发票(收据原件)、《云梦县参保患者转诊转院审批表》、个人有效证件、患者或其直系亲属银行卡或存折等资料。意外伤害病例需提供完整住院病历资料。

2.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出院时直接在联网医院报销。

3.未经办理转诊或备案手续直接在外就医的,凭报销所需资料回县医保服务大厅按(孝医保发〔2021〕4号、5号)文件规定降低比例报销。

4.参保患者在县外住院因结算系统原因不能在医院直接报销的,要求医院在转诊审批表上备注原因并盖章,凭报销所需资料回县医保服务大厅报销;因个人原因不在医院直接报销的,回县医保服务大厅按(孝医保发〔2021〕4号、5号)文件规定降低比例报销。

六、本通知自2021年9月20日起执行。执行之日起,云梦县医疗保障局医保服务大厅原住院转诊受理电话服务自行终止,不再单独设立窗口办理。

七、咨询电话

云梦县人民医院:0712-4230046

云梦县中医医院:0712-4331159

云梦县妇幼保健院:0712-4223212

云梦县卫生健康局

云梦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