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地迅速开展2021年7月6日(含)以来从江苏省南京市来鄂返鄂人员的追踪排查工作。各级指挥部要组织动员通信、卫健、公安、交通、街道、社区等力量,通过信息技术、宣传告知、主动申报、入户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追踪排查;机场、火车站等重要交通站点设置专用通道进行排查。
二、对2021年7月6日(含)以后有江苏省南京市(不含江宁区、溧水区)旅居史的来鄂返鄂人员,实施居家隔离管理,直至离开当地满14日,期间第1、7、14日,分别免费进行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对已离开当地满14日免费进行1次核酸检测。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溧水区的来鄂返鄂人员仍按照《关于做好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来鄂返鄂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鄂防指医发〔2021〕41号)、《关于做好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来鄂返鄂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鄂防指医发〔2021〕42号)执行。排查出的人员,未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尽快接种。
出品:云梦县委宣传部 云梦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