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群众:
为加大对燃气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人人参与燃气安全的社会共治良好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有奖举报活动。
一、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10 189 7269 4337 全天候24小时接受信息。
二、举报内容
全县范围内的:
1.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供气“黑气点”。举报奖励(500元)
2.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钢瓶窝点。举报奖励(500元)
3.非法“倒罐大瓶倒小瓶”的行为。举报奖励(500元)
4.配送人员违规配送报废、过期的钢瓶给用户。举报奖励(500元)
5.在地下室、封闭式房间、车库等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使用瓶装液化气。举报奖励(500元)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需提供姓名、联系方式、举报点位具体地址等信息。我们对举报人及举报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信息不泄露,如有泄漏举报人信息的行为由纪检监察机关对泄漏信息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举报内容经现场查证属实后,对同一区域(点位)、同一企业(个人)、同一违法行为的首名举报者,一次性给予500-1000元奖金奖励;经查证不属实或无法核实的,不予奖励。
举报人在接到领奖通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30日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领取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应出示领取委托书、举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签署代领人真实姓名。
四、信息核查。县住建局、县公安局负责核实举报内容是否属实。
五、时间期限: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由县住建局负责解释。
云梦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5日
出品:云梦县委宣传部 云梦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