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公安向“欠薪”宣战 为讨薪农民工“撑腰”

近年来,县公安局坚持把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犯罪行为,作为服务民生的重要抓手,向“欠薪”行为宣战,全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20年12月22日,县公安局联合县劳动监察部门在便民服务中心举行了农民工欠薪发放仪式,将从新疆追回的180多万元的“欠薪”,以现金发放和银行卡转账等方式发放给近160名农民工手上。

2020年11月11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县劳动监察部门移交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在案件移交前,县劳动监察部门已对洪某某、兰某某、孟某某三人分别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治安大队接到案件后,办案民警通过走访摸排、搜集线索,全力开展案件调查核查工作。后经查明,云梦福某某业有限公司实际投资人洪某某、实际负责人兰某某、法人孟某某等人,在公司运营期间,拖欠近160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85万多元没有支付。民警与洪某某、兰某某、孟某某三人通过电话、短信联系,均被拒绝,遂将其三人列为网上逃犯。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指导员 龚新斌】洪某兰某孟某等三人拖欠158名民工共计180余万元的行为,涉嫌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此,公安机关郑重告诫用人单位及个人,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拖欠农民工一人工资,5000元以上,达三个月的,依据刑法第276条之规定,涉嫌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去年11月19日,民警接到消息,逃犯洪某某在新疆乌鲁木齐落网。当即,治安大队部署精干警力,辗转7000余公里,远赴新疆乌鲁木齐执行抓捕任务,于11月23日凌晨2点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洪某某押解回云梦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李屹】为了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我县公安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了联合办案机制和打击恶意欠薪工作实施方案,并完善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一旦发现有恶意欠薪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成立专班,与劳动监察等相关部门做好联合调查,提前取证,严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有序。

2017年以来,云梦县公安局共办理4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采取强制措施六人,移交起诉5人,被判处刑罚两人,通过建立机制、通力合作、提前介入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手段,为群众的利益而战,严打严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记者  李良涛)

出品:云梦县委宣传部  云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云梦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