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6年度环境友好企业的决定

云环[2017]04号

 

关于表彰2016年度环境友好企业的决定

近年来,全县各中小企业按照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为抓手,致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涌现出一批污染减排、资源节约,成长性好、示范性强的“环境友好”型企业。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综合考核评定,决定授予湖北华欣有机硅有限公司、湖北优尼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湖北大展钢铁有限公司、湖北美林药业有限公司、云梦锦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云梦县2016年度“环境友好”企业。希望受表彰的企业戒骄戒躁、继续努力,担当作为,进一步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感,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建设“两型”社会创造更好业绩。

全县其他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方针,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为重点,积极参与“两型”社会构建,争创“环境友好”企业,为“富裕、美丽、平安、幸福”云梦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0一七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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