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员体温筛查工作的通知

按照省市防控指挥部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人员体温筛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包保责任,各乡镇(开发区)包保县领导负责对所包保乡镇社区体温筛查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并承担包保领导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开发区)负责组织开展本乡镇(开发区)人员体温筛查工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靠前指挥,按照“谁筛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要求,组织包保干部做好入户排查,填写《云梦县新冠肺炎防疫居家人口体温筛查登记表》(见附表1)、《云梦县新冠肺炎防疫居家人口体温筛查日报表》(见附表2)。经包保乡镇(开发区)县领导及乡镇(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审核签字后,于排查日22:00时前报送至县防控指挥部农村(社区)防疫工作组。联系人:陈楠,联系电话:15272787001,QQ:617783281。

二、全面开展摸排

各乡镇、开发区要强化力量统筹,有效整合镇村干部、下沉机关党员干部、志愿者和居民群众等各方力量,科学编组,开展排查工作。要强化网格化管理,城区以社区为单位,落实到小区、楼栋;农村以村(社区)为单位,落实到村组、自然湾,到户、到人,要坚持全覆盖排查,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不断一天"。对各村(社区)重点监测人群,实现一日两测,对非重点人群实行一日一测。排查过程中,发现发热等症状人员,要及时向所在村(社区)上报,按要求规范处置。

三、严明工作纪律

各级党员干部都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照战时“十个严禁”要求,切实履职尽责,规范开展工作。凡因摸排不到位,导致疫情扩散的,一律严肃处理。县指挥部将组织专班通过电话抽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强化督查检查,对虚报谎报、逃避责任、不担当不作为的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县防控指挥部农村(社区)防疫工作组

2020年2月25日


出品:云梦县委宣传部  云梦县融媒体中心  云梦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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