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3号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

一、全县旅行社从即日起暂停经营活动,不再组团收客;已经组团的一律取消或延期。

二、县内中小学校、幼儿园推迟开学。

三、县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人员出差取消。

四、招商引资活动一律暂停。

五、自2020年1月24日起,全县集贸(农贸、批发)市场、餐饮及其周边场所禁止圈养、交易、宰杀野生动物,禁止非法运输野生动物进出云梦,严禁转运贩卖。

六、禁止市场内交易、宰杀活禽活畜。凡未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及其制品,严禁流入市场。

七、县域内集贸(农贸、批发)市场、商超、餐饮及其周边场所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全面落实每日一检、每日消杀等措施,确保环境卫生安全。

八、对不听劝阻仍在市场销售活禽活畜及现场宰杀销售的,责令停止营业并立即整改;拒不停止经营的,依法予以查处。

九、对染疫动物和家禽家畜,严格按规定控制、扑杀、处理,相关场所严格消毒、封闭。

十、各乡镇(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和活禽活畜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20年1月24日

出品:云梦县委宣传部  云梦县融媒体中心  云梦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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