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计局全面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今年投入资金4.32万元,为全县144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办理了住院护理补贴保险。
据了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或意外住院治疗天数超过 3天的,可获得100元/天的住院护理津贴,对每次住院的给付日数以30日为限,全年累计给付日数以90日为限。护理天数依据患者病情以实际住院天数为准,如发现有挂床现象的,挂床天数不计入护理期。住院天数不足3天的(含3天)不提供保险护理服务,住院医疗机构应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如特殊情况需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每次住院天数不能超过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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