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党员干部举办“升学宴”的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部门:  

2018年高校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印发<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市纪委关于严禁党员干部举办“升学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防止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特重申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重申纪律,提高认识

(一)禁止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谢师宴”。

(二)禁止党员干部参加亲戚以外的“升学宴”,禁止教师参加“谢师宴”。

(三)禁止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

(四)禁止巧立名目用公款或找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费用。

二、注重预防,及时提醒

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不但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宴”,还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继续保持禁止操办“升学宴”的高压态势不松懈,组织本单位、本系统范围内的党员干部重温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排查应届高中毕业生家长信息,并对本单位高考考生家长进行提醒谈话,组织本单位高考考生家长签订《拒绝“升学宴”和“谢师宴”承诺书》。

三、加强监督,严肃问责

近几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对变味的“升学宴”明令禁止,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把“升学宴”作为人情走动的借口,心存侥幸。各级党组织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中、高考关键节点,对本地本单位发生的党员干部举办“升学宴”情况及时查处,并将结果上报县纪委监委第一执纪监督室。全县各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受理电话举报、信访举报、明察暗访及舆论监督等方式,加强监督和查处力度,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对违规操办和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曝光一起。对因工作措施不实、监管不力、教育不到位,致使本单位、本部门发生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和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操办或参与人员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712-4322757。

中共云梦县纪委

2018年7月2日


(作者:云梦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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