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驰名商标“南孚”注册人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向云梦县工商局举报,称该县辖区内某经营者正在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南孚”电池,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工商部门予以查处。
接到举报后,该局城南工商所执法人员会同举报人当即赶赴现场。在该县城关镇东正街某经营者处,执法人员查获涉嫌假冒“南孚”注册商标的5号电池1500余粒、7号电池3000余粒。经鉴定,这批共计4500余粒的电池均为假冒商品。
依照《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执法人员当即扣押了这批电池商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图为执法人员正在清点查处的假冒“南孚”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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