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邱 林
12月4日,县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治理非法营运三轮车、电动四轮车。
治理行动中,联合执法组采取流动与定点的形式,以城区人员密集的区域为重点,依法对从事非法运营载客的机动、电动三轮车及电动四轮车进行查处,并对非法营运人员、乘坐三轮摩托车的人员及围观群众进行安全教育,为广大市民群众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非法营运的三轮车没有车牌、没有合法的营运手续、驾驶人没有驾驶证,安全系数极低,乘车人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同时,非法营运三轮车没有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理赔起来也非常困难。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市民出行应选择出租车、公交车等交通工具。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大对违法上路行驶、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力度,规范交通秩序,共创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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