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工商局“双十一”消费警示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又将来临,已经有不少商家纷纷提前开始优惠活动,以各种促销方式吸引消费者购物,众多网购爱好者也做好准备要血拼一场。在此,云梦县工商局发布“双十一”网络购物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商品时要注意五个方面,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1、选择正规电商平台。消费者应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等级较高、口碑较好、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较高的电商,符合规定的网络交易平台会在其首页醒目位置公开网络标识、营业执照等信息。

2、切勿只认“便宜”。某些不良商家利用消费者“一个便宜三个爱”的特点,促销时往往使用“仅限今日” 、“明天涨价”、 “今日特价”、“清仓价”、“零利润”等欺骗、误导消费者。消费者购物时可以从不同平台或实体店了解,对商品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比较,做到货比三家。购买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商品要慎重,防止不良商家借促销之名倾销劣质商品。

3、“剁手党”要节制。《消法》赋予消费者网购商品七天无理由的退货权利,而有的消费者在“双十一”过度消费,大肆囤货后久不使用,过了几个月甚至几年才使用,结果超过法定或网站约定的退换货期限,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保护消费账户安全。消费者下单时要注意鉴别真假网站,防止被虚假平台、钓鱼网站(店)诱骗上当。不要轻易相信以各种理由要求线下联系,直接转账至私人帐户或点击卖家通过QQ、旺旺等发付款链接的页面、要求扫二维码进行付款等,这将会脱离正规网络交易平台的安全监管,给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不轻易透露私人信息和账户信息,不轻信不明信息和陌生来电。

5、消费凭证要保留。消费者在网上购物同样享有向卖家或电商平台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的权利。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还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网络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快递单等。如发现权益受侵害,可以先利用交易平台的投诉机制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向平台网站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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